食品添加剂
本产品使用的植物炭黑原料输出国是荷兰
本产品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)的规定使用
使用范围:可使用于糕点、饼干、糖果、冷冻饮品(食用冰除外)。
最大使用量:5g/kg
使用方法:在食品加工中使用,不可直接食用。
贮存方法:存于阴凉干燥处,如有结块现象属正常情形,敬请安心使用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:SC10344070506939
产品标准号:GB 26687保质期:60个月
包装规格:250g